(1)要进一步扩大中职服务范围。各设区市、中职学校要不断创新招生工作思路,积极扩大服务范围,要在全力提高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基础上,继续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开展中职教育。要按照省民政厅、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广泛动员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要采取学分制等灵活的学习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进城人员接受中职教育。要大力支持普通中学因地制宜开设职业课程,动员引导更多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不断拓宽服务对象,扩大招生规模。
(2)要进一步创新中职招生模式。各设区市、中职学校要认真总结几年来“送教下乡、进企、入军营”等灵活多样的中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实施“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多种招生形式,以就业“出口”拉动招生“入口”,为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等社会群体提供中职教育。要坚持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增加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调减或停止需求不足、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不断增强中职学校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
(3)要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各设区市要根据本市农村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本市各类中职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县级职教中心职教资源整体优势,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增强农村中职学校的招生吸引力。要改革涉农专业招生制度,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通过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习形式和实施弹性学分制等教学管理模式,努力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规模。
(4)要进一步规范推进联合办学工作。各设区市要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行为,对以非全日制形式开展中职教育的,原则上不实行联合办学模式,严禁各中职学校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等违规联合开展非全日制招生工作。要加强联合办学的日常管理和全程监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好联合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任何借联合办学名义进行虚假招生、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联合办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5)要进一步加强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各设区市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促进中职教育内涵发展、确保国家资金安全等认识高度,切实负起对非全日制教育的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完善非全日制教育资金配套、管理措施、课程计划、动态监管等方面工作机制。对接受非全日制教育的学生,要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重点办好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各市要监督指导各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非全日制学生招生规模,要采取单独计划、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等管理模式,建立管理台帐,强化动态监控,实施学籍异动每月“零报告”制度,杜绝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现象,稳步提升非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
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拓宽生源渠道,创新招生模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