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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和录取规则

2012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投档和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9:35:00 解决时间:2018-03-2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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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档和录取规则

1、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院校预录、按志愿顺序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由各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进行审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如同一名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

2、本科批A类型和C类型:按考生志愿,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一次投出,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3、本科批 类型和高职(专科)批:按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文科、理科以考生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栏目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

4、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5、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未完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生计划,经批准,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 2018-03-2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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