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和加分计算总分;中职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和加分计算总分。加分以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4.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 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此次单独招生未完成的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8. 录取工作完成后,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9.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