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高级技工毕业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规定高级工待遇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安置到“订单式”培养单位就业。不愿到“订单式”培养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安置到省内外大中型各类企业(主要是钢铁、机械、电力、橡胶、电子等规模企业)就业;
3、凡在肥城市内就业的,由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报名地点: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科 联系电话:0538-2161023 3234154
校 址:肥城市文化路009号 网 址:http://www.***
春季新生开学时间为:3月19日;秋季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
2012年肥城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