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2)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若考生投档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