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单独填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并按如下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
(1)凡获得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该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该专业录取。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不享受此专业的自主招生资格。
(2)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报名条件1、2、6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我校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者,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酌情安排专业(报名条件5除外)。
(3)凡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为有效成绩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酌情安排专业(报名条件5除外)。
(4)凡获得地级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以及省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酌情安排专业(报名条件5除外)。
(5)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体检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本人志愿报考航海类专业且提出书面申请者,我校将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报名条件5除外)。
2012年大连海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