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等。
2012年大连财经学院津桥商学院招生收、退费等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