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附件1”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2)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3)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2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