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2)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数、外成绩突出者和技能考核优良者及省、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3.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考生录取分数严格控制在省招办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同时,遵循以下优先录取原则:
(1) 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2) 在专业技能、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3) 本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
(4)生源基地及其他友好合作学校推荐的考生;
(5) 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方可录取,选择性招生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
2012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与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