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接受各省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成绩录取考生。
3、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012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外埠招生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