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北京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3、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012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高会统考招生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