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附件3)。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在校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报考委托培养生须提交委托培养三方协议。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建议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各学院学科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对同等学力考生所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调剂考生根据本人调剂申请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经管学院可不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建议各学科、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结合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
3.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要求各学院各相关学科按照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由本专业导师进行外语考核,无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外语部外语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参与本复试小组进行外语考核。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分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1]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体检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周一或周四上午)。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四)心理测试
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内容及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