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并网上(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kjc.***.cn/yz/,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sch/listBulletin--schId-367894,categoryId-442342,mindex-11.dhtml下同)公布“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简称《复试录取办法》)。
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2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学科、专业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简称《复试录取细则》),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录取细则”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二)复试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调剂管理权限开通后3周内完成。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自定,各学院应晚于复试前一周将《复试录取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校研招办备案(内容包括复试程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构成、复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划定的本院复试要求、进入复试名单、复试笔试科目及要求、面试要求、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规定、同等学力复试时需要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检等内容),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此外,各学院还要上报本学院复试笔试科目及命题、审题、评卷教师名单,复试笔试科目印卷、整卷(包括考前试卷和答卷)、监考人员名单,面试各组成员名单,各项复试工作的时间及地点(样表可参考附件1)等。
(三)各学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必要时可组织再次复试。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四)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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