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请在8月30日到9月30日期间将资格审查材料交到我校学院师资培养基地,或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理工大学学院师资培养基地 熊老师收 邮编:100081
邮寄报名材料和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职教教师及本人姓名”。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2年北京理工大学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报考条件、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