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低收费标准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为了体现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我院自2012年起降低收费标准,旨在让更多的安徽学子能够享受到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丰硕成果和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我院将继续秉承“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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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费用因不同的时段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每年15-20万人民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