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2012年安徽行政学院普高招生考生录取依据什么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