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定向和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读学校同意。
7.报考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本专业不接收免试生。
8.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9.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10.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免试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于每年9月10日开始,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免试生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所有手续。
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