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参加我院单独自行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后,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占30%计入总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后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协议,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它院校不再录取;其他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学费及奖助政策: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7800元(艺术生)。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2011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录取及学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