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
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部分服务性企业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身高、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取得我院颁发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证”。其它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2011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