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音乐学(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音乐类统考:2011年1月15日—19日
美术类统考:2011年1月16日—17日
考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2、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1月12日—14日
考试地点:云南民族大学教场校区排练厅
3、考试科目及要求
(1)舞蹈学
专业考试科目:1、身体素质测试(70分);2、自选民族舞蹈节目(片段)表演(限一分半钟以内)(60分)3、舞蹈即兴表演(70分);4、舞蹈模仿表演(60分);5、命题小品(40分);总分300分。
考试方法与评分方法: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专业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三证,即《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评卷评分均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实行集体评分制;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可以查分。
(2)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声乐表演(总分300分)初试(100分)声乐(100分)完整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复试(200分)声乐(100分)演唱一首与初试不相同的声乐作品。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民族乐器演奏(总分300分)初试(100分)民族乐器演奏(100分)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复试(200分)民族乐器演奏(100分)1、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2、视奏(8—16小节)。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钢琴演奏(总分300分)初试(100分)钢琴演奏(100分)演奏古典乐派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复试(200分)钢琴演奏(100分)1、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中外不限);2、演奏299及以上程度钢琴练习曲一首;3、视奏(8—16小节)。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备注1、 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服装等自行负责。2、 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
4、专业考试成绩寄送
全省统考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招考院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由云南省招办统一通知各州(市)、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本人;参加我校舞蹈学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于3月25日前签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文化考试通知单》通知本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册学校将同时报送省、州(市)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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