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蹈学
专业考试科目:1、身体素质测试(70分);2、自选民族舞蹈节目(片段)表演(限一分半钟以内)(60分)3、舞蹈即兴表演(70分);4、舞蹈模仿表演(60分);5、命题小品(40分);总分300分。
考试方法与评分方法: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专业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三证,即《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评卷评分均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实行集体评分制;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可以查分。
(2)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声乐表演(总分300分)初试(100分)声乐(100分)完整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复试(200分)声乐(100分)演唱一首与初试不相同的声乐作品。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民族乐器演奏(总分300分)初试(100分)民族乐器演奏(100分)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复试(200分)民族乐器演奏(100分)1、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2、视奏(8—16小节)。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钢琴演奏(总分300分)初试(100分)钢琴演奏(100分)演奏古典乐派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复试(200分)钢琴演奏(100分)1、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中外不限);2、演奏299及以上程度钢琴练习曲一首;3、视奏(8—16小节)。音乐素质(100分)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备注1、 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服装等自行负责。2、 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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