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研究生处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研究生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外地学员在校学习考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4、咨询电话:0376-6391259;相关学院咨询电话附后。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2011年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