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一经录取,就读期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本计划本专科学生免除学费,研究生纳入公费培养计划。
2、本专科学生实习支教,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统一管理,享受自治区“实习支教”财政专项补贴。
3、在学期间与其他在校生一样,享受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设立的各项资助。
4、本科阶段专业理论学习成绩优秀、基层实习支教表现突出,经本科培养院校综合考评推荐,符合硕士研究生接收单位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单列批准的招生计划,推荐免试为本特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进入区内相关院校相应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纳入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的推免研究生比例为本专业本科特培生的20%。
5、专科阶段专业理论学习成绩优秀、基层实习支教表现突出,经专科培养院校综合考评推荐,可通过我区“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考试,进入区内该计划本科培养院校该专业学习。升入本科院校的比例为本计划相应专业专科生的20%。
6、按要求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文凭。未纳入“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计划和研究生推免计划的本专科毕业生,自主就业。
2011年新疆师范大学执行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录取考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