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学业考试成绩(含学校补考)合格,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5个科目中有3科及以上达D级及以上。
(二)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2011年温州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予以照顾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