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
招收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
三年制:
招收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报名手续:
1.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考生的年级)、行为表现鉴定
2.户口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费:
按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即每学年8000元
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6、27日
报名地点:
1.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琴房楼102室三好附中招生办公室 电话:23842661
2.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凤凰大街9号附中教学办公楼(389路汽车桃仙校区站路东)桃仙招生办公室(总部) 电话:23793249
3.学校招生办公室授权的招生报名代办处(不含招生咨询处)
2011年3月5日:各专业初试
2011年3月6日:各专业复试 视唱练耳考试 理论考试 面试
2011年3月7日:文化课考试
注:外省市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 取 办 法
文化课、视唱练耳(三年制非理论专业学生含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成绩达到本校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列顺序,根据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其它:
1.未参加考试者,所交报名费不退。
2.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乐器(含个人使用的电器设备)自备,如使用学校乐器和设备,须收取乐器和设备的维修费(包括舞台音响、平台式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竖琴、打击乐专业课乐器等)。
3.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者,一年后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试读资格,退回原地区。
4.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包括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优秀者,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在国内外专业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荣誉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各类困难补助。
5.在校期间完成本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统一的中专毕业文凭。
理 论 学 科
作曲专业
六年制
初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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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西洋打击乐等 |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 -- | -- |
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 |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 -- | -- |
民乐--竹笛笙唢呐柳琴琵琶扬琴中阮古筝箜篌板胡二胡民族打击乐等 |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 -- |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等 |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 -- | -- |
少儿表演--声乐器乐表演(兼修舞蹈)等专业方向 |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 -- | -- |
2011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具有良好的音乐、文化素质和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