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在辽宁之外的其它省份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20%的比例调档,再按分数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我校在辽宁省参加一批本科B段录取;具体方法是在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择优录取。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2011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