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为标准确定:
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②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
考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和《2011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步拟录取人员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并由招生学院(中心)及时向考生公布。
拟录取: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会通知考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考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和《2011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步拟录取人员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并由招生学院(中心)及时向考生公布。
拟录取: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会通知考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考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和《2011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步拟录取人员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并由招生学院(中心)及时向考生公布。
拟录取: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会通知考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