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学院接受审查:(1)应届毕业生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考生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同等学力考生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收齐后须交至研招办。
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