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1年简章招生指标140%左右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由于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专业在初试时未进行术科考试,根据美术学院的申请,学校同意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按招生指标200%以内的范围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调剂考生(含优秀生源调剂和普通缺额生源调剂)的调剂申请表,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比例按200%以内的范围确定。复试前须将所选调剂考生申请表(拟调剂学院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后)送至研招办审核,经研招办盖“同意参加复试”章后,即可通知考生复试,否则,不予对考生进行复试。
3、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自行进行调整。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学院接受审查:(1)应届毕业生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考生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同等学力考生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收齐后须交至研招办。
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每个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少由5人组成,包括复试小组组长和不少于4名导师,复试小组组长要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不量化);(2)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⑥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总分各150分)。
2、学校今年将从我校部分专业随机抽取少数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水平单独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合格考生可参加学院(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和形式同本专业其他考生。
3、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课采取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专业的复试必须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
(四)复试成绩
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要求与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