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1年简章招生指标140%左右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由于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专业在初试时未进行术科考试,根据美术学院的申请,学校同意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按招生指标200%以内的范围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调剂考生(含优秀生源调剂和普通缺额生源调剂)的调剂申请表,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比例按200%以内的范围确定。复试前须将所选调剂考生申请表(拟调剂学院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后)送至研招办审核,经研招办盖“同意参加复试”章后,即可通知考生复试,否则,不予对考生进行复试。
3、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自行进行调整。
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