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类第一段、第二段执行同一工作线
体育(文)类为224分,体育(理)类为224分;体育专业成绩低控制线为70分。
2.体育类第三段工作线:
体育(文)类为120分,体育(理)类为120分;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84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
2011年山西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工作线划定体育类第三段工作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