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制大专班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审核。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审核,其中: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第一阶段,由市招生办及技校招生办投档的,招生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即完成录取,无须办理网上录取审核。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第二阶段,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的市属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生源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审核,也可直接送省招生办审核;市、区县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各市、区县招生办审核。市、区县属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由各市技校招生办审核。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收已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外省户籍务工人员子女的中职学校,在送审时应提供所录取外省户籍新生完整的初中学业证明材料。
2.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可到省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其余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所在市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
2011年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招生录取结果的审核、新生名册打印和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