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均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有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时应扣减其春季实际招生数。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必须细分到地级以上市。
2.经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方可开展2011年的中职招生工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必须符合生源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根据我市中职、技工教育的实际,今年要在继续扩招全日制班和向珠三角转移输送生源的同时,重点推进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和工学结合非全日制班招生。
3.新成立或复招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学校代码。
4.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随时下载打印、核对计划表并交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存档,4月25日后,任何部门及学校均不得修改招生生源计划。对逾期不在系统上录入招生信息及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生源计划。
5.各类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打印、公布由市教育局负责。
6.各有关单位应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网页上下载《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信息标准》、《中招生源计划编制系统使用手册》,并根据省的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011年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生源计划的编制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