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平、龙湖区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 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2.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应按户口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志愿规定进行填报。
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则应按如下要求填报:
(1)在金平、龙湖区“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借考借读”的,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4.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则应按如下要求填报:
(1)外市户口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2)外市户口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④借考区县一般高中学校的计划生。
5.五年制高职高专、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但非本市户口的考生不能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
2011年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第二时段:5月30日-6月4日,为澄海、濠江、潮南区和南澳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