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原则,即公办普通高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民办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部一次性填报志愿,分批次按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在填报公办高中志愿时,各学校三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只能在同一批次内混合排序,不得跨等级学校批次排序,同一等级不同学校的三种不同学位可以自由混合排序。
(三)中心城区考生在填报今年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时,必须在所选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对应学校层次中填入志愿(即体育、艺术特长生按该学校的等级降低一个层次填报志愿),如考生没有按规定的层次填报志愿,则无法录取为该校特长生。
(四)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由报名点提供的《志愿表》,并按《志愿表》中各志愿顺序在网上进行点击确认。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均设“专业代码”,考生填报时应准确录入专业代码(3位数字)。志愿填报结束后,报名点应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本人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完成志愿填报。
2011年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