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平区、龙湖区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②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二)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三)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报名时办理借考手续所选择的“借考”和“借考借读”填报。
1.选择“借考”的考生,志愿的选择与填报办法按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志愿有关规定执行。
2.选择“借考借读”的考生,则按如下要求填报志愿:
(1)在金平区、龙湖区“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2)在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四)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则应按如下要求填报:
1.外市户口在金平区、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
2.外市户口在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的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④借考区县一般高中学校(非市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
(五)历届考生不能填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六)五年制高职高专,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跨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区县属一般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非本市户口的考生不得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
2011年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