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注:“专业清”录取规则解读:例如,在第一志愿考生中,A考生540分,专业顺序为①电子②化工③机械; 考生530分,专业顺序为①机械②电子③化工;C考生535分,专业顺序为①化工②机械③电子;那么,在机械专业的录取优先顺序为:B考生 C考生 A考生。)
(注:“专业清”录取规则解读:例如,在第一志愿考生中,A考生540分,专业顺序为①电子②化工③机械; 考生530分,专业顺序为①机械②电子③化工;C考生535分,专业顺序为①化工②机械③电子;那么,在机械专业的录取优先顺序为:B考生 C考生 A考生。)
2011年三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