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拟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比例。各院(系、所)应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院系和专业除外),复试比例可在1:1.2—1:1.4之间确定。
3、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
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特别注意的是,全国统一外语初试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单位在复试中应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考核的形式由各单位自定,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4、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50%,具体权重按各招生院系在招生办网页上公布的比例执行。
2011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实施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