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应根据考生总成绩、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前期已完成复试工作的院系请于4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的名单报送至校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所在学院网上公示;将开始复试工作的院系请在4月30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学院网上公示。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福建省高招办和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
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在6月底7月初。
2011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和正式录取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