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制定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同时,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应制定相应的优录办法。
院校招生章程须于1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开展招生宣传。
2011年省教育厅江苏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