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
2)高中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对外公布的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4)临床医学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主要培养乡村医生方向,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具体招收乡镇详见校园网)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去乡镇从事农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6]5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33755206、33755214十三、投诉电话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附件1:
2011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学制科类招生计划其中高中生三校生护理3文理兼收1506585护理(中美合作)3文理兼收602040护理(口腔卫生)3文理兼收1587护理(助产)3文理兼收1587医学检验技术3文理兼收17710医学营养(食品卫生)3文理兼收1064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3文理兼收1587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3文理兼收1046眼视光技术3文理兼收301812医学影像技术3文理兼收1257药学3限招理科18135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3限招理科18135临床医学3文理兼收30255(限招奉贤区考生)合 计 400200(含3名退役士兵)200
2011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