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结束后,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资格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
3、文理兼收,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础上,按我院制定的计分方法(体育加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折算出录取总分,按录取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4、高中生与三校生录取方法相同。
5、免试入学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动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6、免试入学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奖状原件、成绩册和秩序册的复印件、盖有考生所在学校印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市属体育单位由市体育局竞训处,区属体育单位由市青训中心盖章)的免试申请表。
备注:免试申请表下载
7、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011年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依法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