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的农民身份证件(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3)父母双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5)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6)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
凡报考我校的学生,须在家长陪同下即日起来我校招生办公室填写《2011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子女招生报名表》、《诚信报名承诺书》。
2011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对象与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