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团委、研工团委成立专门的选拔委员会,对提交报名材料的学生进行逐个审核,根据招生条件分类选拔(即兼顾招生条件中4项的比例),将表现突出学生的《上海大学人才学院报名表》中“学院意见”栏里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其作为推荐生推荐给人才学院。学院(系)团委根据人数比例,每个年级可分别推荐3-4名,研工团委可推荐80名,社区学院团委可推荐60名。
2011年上海大学人才学院第六期选拔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