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团委、研工团委、社区学院团委将推荐同学和自荐同学的材料于10月28日12:00前统一交至校团委叶婷婷处(收发室二楼),附盖有公章的汇总表一份(见附二、三);并将报名表(以“学院+姓名”命名)以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打包发至rcxy2011@***。
备注:在上报推荐名单前务必在全院进行公示;学院推荐上来的同学,经上海大学人才学院院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2011年上海大学人才学院第六期上报材料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