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考生给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答: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考生给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答: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考生给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①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20分录取;
②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20分录取;
③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10分录取;
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依法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家庭及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从事农村责任田生产承包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⑤少数民族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属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6月10日前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公示。
属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6月10日前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公示。
属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6月10日前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公示。
2011年韶关市中考填报志愿哪些考生可以获得政策性照顾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