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
专科: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cn/xsc/。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2011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
专科: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cn/xsc/。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2011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2011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山东省外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