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初中毕业生将家庭户口簿交至就读学校报名。
(2)历届初中毕业生持初中毕业证书到所在县(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3)跨市、县(区)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的设区市中招办同意,到借读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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