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
凡取得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南通大学签订书面协议,南通大学对考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协议为准,放弃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录资格。
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上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1年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