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及残疾学生等五类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代管费。
2、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学费。
3、所有高一、二年级学生(含困难生),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高三年级困难生享受每年400元的国家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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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兰溪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类似问题答案